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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深圳9月13日电 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李银焕 深圳市一男子瞄中销售高档酒的丰厚利润,竟租下两层楼专门用于生产、销售知名品牌的高档假洋酒和假葡萄酒,将假酒销往酒吧、餐厅和商店等地区,赚取非法利益。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批准逮捕该男子林某。
从2010年7月开始,犯罪嫌疑人林某租下深圳市龙岗区布吉城中村一楼、二楼作为销售假冒“轩尼诗”、 “马爹利”、“人头马”、“杰克丹尼”、“长城庄园”等品牌的洋酒及红酒的仓库及据点,林某负责进货、下单生产上述品牌洋酒假冒商标标识的包装和回收上述品牌洋酒酒瓶及瓶盖、勾兑上述品牌假冒洋酒,将上述假冒品牌的洋酒及红酒销售往罗湖区一带酒吧、餐馆和商店等地区。今年6月11日,罗湖公安分局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联合执法捣毁上述窝点,当场抓获林某,并缴获涉嫌假冒的长城庄园红酒4104瓶及假冒的轩尼诗、芝华仕等品牌洋酒261支。经相关酒类品牌权利所有人鉴定和深圳市价格认证中心鉴证,以上查获的洋酒及红酒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人民币56万余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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