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在网上看到一种新的说法,说茅台的前身“枸酱酒”起源的时间非汉而是五代十国,是在当时的清香型白酒勾入果酒和黄酒,再用中药材调味而成,这是中国酒勾兑技术的开始。果真如此,茅台人如此精于勾兑应该是很有些文化遗传因子的。只是不知此说源出何处。
其实说到勾兑之法的发明,在中国,比五代十国更早的证据应该是比较容易得到的。笔者曾在另一篇文章中说到,年份酒是要通过“勾兑”才能达到一种上乘境界的,这一点民间村野做酒者也尽知。当时举了绍兴女儿红的例子。而女儿红至少在晋代就见诸文献记载。晋人稽含在《南方草木状》中第一次提到:“南人有女数岁,即大酿酒,既漉、俟冬陂池竭时,置酒罂中,密固其上,瘗中至春潴水满,亦不复生矣。女将嫁,乃发陂取酒以供贺客,谓之女酒。”那意思是说,南方人家有了女儿刚刚长到几岁就大张旗鼓地酿酒。单等冬天池水枯竭之时,将酒埋入地窖,严密封存。春天积水盈满也绝不启动。直到这女儿出嫁之时才掘窖取酒,大宴宾客,这酒就名“女酒”。
显而易见的是,这种自家土法窖藏的酒存上个十几年直接饮用注定是味道不佳的,因而必须搀些新酒进去。这一点清人梁绍壬很有直接经验,他在《两般秋雨庵随笔》的“品酒”一文中评说女儿酒时有这样一段话:“女儿酒者,乡人于女子初生之年,便酿此酒,追出嫁时,始开用之,此各家秘藏,并不售人……近日人家萧索,酿此者已复寥寥……正简斋先生所谓:‘坛高三尺酒一尺,去尽酒魂存酒魄’是也。色香俱美,味则淡和,因以好新酒四分搀之,则芳香透脑,醪觞浅底……此平生所尝之第二次好酒也。”
“以好新酒四分搀之”便是典型的勾兑。想那存了十几年十分味淡的酒,喜喝新酒的古人肯定无法接收,由此可以想象,女儿红喝前要勾兑必是很久远的“工艺”了。至于梁绍壬所引用那“简斋先生”的诗,出处难寻,恐怕不是宋朝著名诗人陈与义(号简斋),而应当是清人袁枚。袁枚(号简斋、随园老人)是浙江钱塘人,曾任江宁等地知县。袁简斋谙熟“吃经”,著有《随园食单》,对绍兴黄酒颇有体会。他有一个比喻很有名,常被现在的黄酒企业拿来做广告:“绍兴酒如清官廉吏,不参一毫假,而其味方真又如名士耆英,长留人间,阅尽世故而其质愈厚”,虽然他对土法陈酿的黄酒也有过“坛高三尺酒一尺”的微词。
当然,说到酒的“勾兑”笔者还有些自己的看法,以为在中国,“勾兑”出现的时间远不止于五代十国或晋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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