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以为,不管胡适当时是为了推广科学方法也好还是其他什么目的,他“荒唐”的好,“荒唐”建了大功。试想如果不是他这一“荒唐”,《红楼梦》研究也许还和其他古典名著的研究一样,至今围着“古典文学”甚至只能在“明清文学”狭小的圈子里打转转呢,或许根本就没了今天这样辉煌灿烂的“红学”呢。
说“红楼”,想茅台。笔者以为,欲兴“茅学”,研究思路也要拓宽,正如“红学”兴在走出了“文学”的狭小圈子,“茅学”研究也要走出“酒的天地”。
读过许多写茅台文化的文章,大抵是历史如何悠久,质量如何上乘,工艺如何独特,类似推销商在做广告,鲜有真正学术性的研究。即以笔者狭隘的知识面来看,茅台值得研究的问题真是太多太多。不妨举一二以为抛砖:
《史记》上说,公元前135年番阳令唐蒙出使南越,在番禺(今广州)吃到“枸酱”,归至长安,问蜀商,蜀商说:“独蜀出枸酱,多持窃出市夜郎”。一个“窃”字,说明茅台“祖上”至少在汉代就遭遇“榷酒”制度。后来“枸酱”又成了汉武帝的贡酒,这显然又和“政府购买”相关。可以说,这是茅台最早的“财政学”。袁仁国先生曾说:“作为国酒,茅台是政府采购的先驱者和受益者。”看来不是虚言。
茅台酒生产以高粱为原料,但茅台酿酒高粱不叫高粱叫“沙”,所以工艺中有“下沙”、“回沙”、“生沙”之类的专用术语。为什么叫“沙”呢?表面上看起来很好解释,高粱籽粒本来小小的,下料时还要破碎几瓣,看起来可不就像“沙子”,其实这里面潜藏着许多深层的原始文化信息。
我们曾经说过,酒在最初不是给人喝的而是给神喝的,是祭祀之物。做祭品是件非常神圣的事,要有许多禁忌,比如像祥林嫂就不能去洗那些将要供奉祖先的食品。做酒也是如此。至今傈僳族人酿酒时,不准大声喧哗,禁忌生人踏入以及说不吉利的话;纳西妇人酿酒发酵时,总是小心翼翼地把它盖严、密封,不相干的人不让去看;摩梭人正在酿酒时,来人不能提喝酒的话,这些显然都是远古酿酒禁忌的遗俗。
至今茅台工艺中称高粱为“沙”正说明这种工艺的历史久远,因为在史前各种禁忌中,语言的禁忌最为普遍,其最一般的表现就是对神圣的东西不能直呼其名,要换一种说法,而所谓“下沙”、“回沙”、“生沙”之类的术语,显然应该是这种原始文化现象遗存的“语言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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