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集团销售收入突破百亿元,成为白酒第6个“百亿俱乐部”会员。对企业的壮大、行业的发展,笔者感到由衷的喜悦。2012年,白酒业显露出很多不乐观的迹象,甚至有人断言2012年就是白酒业的拐点。但在此形势下,仍有一批白酒企业提出了“跨入百亿俱乐部”的目标(详见本报A4~A5相关报道)。对“百亿俱乐部”的“扩容热”,笔者也感到了忧虑。
企业有雄心壮志是好事,但自身是否具备“销售收入创百亿”的实力和条件、环境和资源,需要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与分析判断,不能一厢情愿、盲目乐观,更不能一哄而起、揠苗助长。
销售收入是衡量企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企业的“GDP”,但它反映的主要是企业量的增长和规模的扩大,是企业“做大”的标志,而“做强”才应是企业的首选。大而不强的企业缺少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难永续生存,这样的教训中外都有不少。
近年来,白酒的产量和销售收入年年大幅增长,但冷静地想想,有多少产品生产出来却趴在企业的仓库里,又有多少产品被经销商拉走了却躺在经销商的仓库里;在销售收入中有多少是应收账款,在应收账款中又有多少是呆账坏账;在靓丽的指标里面水分有多少,白酒行业的产销率是多少?对这些反映行业发展实情和发展质量的问题,我们的重视还不够。可以说,过度追求销售收入指标往往造成应收账款、呆账坏账和经营费用的大幅提升,使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大。
销售收入的增长不仅取决于企业的愿望和努力,还要受社会环境市场状况的制约。白酒业今年遇到的磕磕绊绊,同经济增速趋缓、投资增速减慢、“三公消费”受限和居民消费能力不足有关。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8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2%;而同期白酒业的年增长率却远远高于9.2%,形成产能大于产量、产量大于销量、销量大于消费的状况,最终放慢自身的增速。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对白酒业而言,这是一个重大的利好 。但诸多白酒企业动辄50亿、100亿甚至更高的销售收入规划,同自身比已非翻一番而是翻几番的问题了。随着国家严控“三公消费”,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能否支撑如此庞大的销售收入,值得深思。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极其重要的地位,这对白酒的生产必将产生重要的影响。制定销售收入指标,也必须考虑资源的供给和环境的约束,否则将吞下苦果。
“欲速则不达”,白酒企业面对新形势应该稳中求进、好中求快,不跟风、不攀比、不盲从,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强企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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