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论道”本学者之事,企业家的“分内”应该是抓好生产、销售、管理、产品开发、品牌建设之类的事情。然而近年企业家们特别是优秀企业家们确有“论道”之好。你看那各种峰会、论坛上,企业家与专家学者你方唱罢我登场,其中更有实战硝烟味、更富激情的企业家们所论之“道”常常不乏“惊人句”。
高知、高智、高能加上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企业家频频走上讲坛是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的必然,然而笔者以为,只在下列情况企业家们做些“越位”论“道”之事方有必要。一是能道学者之未道之“道”,否则企业家不必登台搞“重复建设”;另一是在此领域学者“缺位”,企业家们越俎代庖理所当然。因为企业家终不为“论道”所生,社会更需要他们在市场上释放所向披靡的能量。
纵观近年来茅台文化之“道”的研究应当属于第二种情况。茅台酒如今的掌门人袁仁国从上世纪末在全国率先提出“文化酒”的概念,在业界影响很大,被誉为中国文化酒的奠基人。
然而企业家到底还是企业家,“术业”到底有“专攻”,且文化这形而上的东西也不如品牌、营销那么容易和产业经济实践联系起来,博大精深的茅台文化也不是简单一句“一杯茅台中,有政治、经济、历史、哲学、文学、美学、宗教、神话、民俗、考据、健康、生态、地理、地名……”就成了一门学问,至今“文化酒说”已提出多年,茅台文化的研究却似乎没有引起学界应有的重视,因而始终没有深入下去。
记得此前我们在一篇文章中曾举过一个例子,说的是LV皮具不惜血本利用品牌故事来作秀。LV的历史不过100多年,和茅台酒相比,应该说是没有多少文化积淀的,然而它却能在发展过程中不断“造”出“文化”来。反观茅台,本可以大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至今还停留在讲述一些传说故事或现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外交活动中名人政要的小插曲,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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