卣是酒樽的一种,椭圆筒形,大腹,敛口,圈足,有盖和提梁,所以又称“提梁卣”。《尔雅》上说:“彝、卣、罍,器也”;“卣,中尊也”。郭璞注:“皆盛酒尊。”那么“中尊”呢?按孙炎的说法“尊,彝为上,罍为下,卣居中。”“居中”就是不大不小,可见古代的“卣”就是一种中型的酒樽。
“戈卣”原器因底部及盖铸有“戈”字族徽,是贵族戈氏造器,所以叫“戈卣”。“戈”是商代青铜器中常见的族名。在商代晚期青铜礼器上往往铸有一字或多字组合而成的族徽,代表着某器是属于某族的,有时候从这一族徽上还可反映出器物所有者的名字、族属、官职等信息,是研究商代青铜器的重要资料。像前文我们提到的“妇好鸮尊”有铭文“妇好”即属此列。
戈氏诸器为数很多,大多在陕西及河南出土。考古发现证明,大约在晚商到周初(公元前11世纪左右),中原以“戈”和凤鸟等为族徽的几个部族有部分人南迁到以今湖南宁乡黄材一带为中心的湘江中、下游地区。他们带来了中原先进的青铜器冶铸技术,并吸收当地的土著文化,铸造了大批青铜器,给湖南青铜文化带来空前的繁荣。湖南目前已出土晚商和周初青铜器300余件,除少部分是中原输入的外,皆本地所造。有的是用中原的技术和造型,吸收湖南土著文化的特点制造的;有的从器形到纹饰都是湖南特有的,有些技术工艺甚至超过中原。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著名青铜器专家李学勤所指出的那样:“两湖一带所出商代青铜器,较之中原绝无逊色”,“工艺水平与殷墟出土最精美的青铜器相比,有的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戈卣”是这“两湖”商周青铜礼器的代表作品之一。原器1970年出土于湖南省宁乡黄材王家坟,高39厘米,口径15.4厘米。此器造型庄重,纹饰华美。器体呈椭圆形,两侧翅出似檐角,颈部置兽首提梁。鼓腹下垂,圈足有较厚的足缘。盖隆起,顶钮作瓜棱形,盖面饰窗棂纹,盖周缘饰短角鸟纹。颈饰长羽冠卷尾鸟,肩亦饰直条窗棂纹。腹饰钩喙弯角鸟纹。圈足鸟纹与盖面鸟纹相同。尤其是通体设四条突起高大的棱脊,随物赋形,更显得庄严肃穆,沉稳而以神奇。
过去谈及中华文化的源头言必称黄河流域,近年来李学勤、林河等学者关于“长江文化说”提出的一些结论越来越被学界所认同。笔者注意到,在国博收藏的“茅台”十大青铜酒器中,可以确定的有四件来自“两湖”,一件来自吴越,可见出自“长江文化”的至少占了总数的一半。这说明茅台复制古代青铜酒礼器在器型选择上是本着与时俱进精神,经过严格科学的选择的,而笔者在下面的文章中也想借谈论“戈卣”发表一些茅台酒文化与“长江文化说”相关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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