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前白酒开发中流行的年份酒、陈年老酒、陈酿等现象,全国著名白酒专家、北京酿酒协会的高景炎认为,陈年白酒开发应具备一定的物质基础。
高景炎认为,陈年白酒开发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生产白酒的类型。依据主体香型的不同,中国白酒被划分为酱香、浓香、清香、米香等香型。一般而言,新酒存在冲辣粗糙,不柔和、不协调等缺点,通过贮存老熟可使口感绵柔协调。因此,从白酒的酿造过程来说,所有酒类都需要贮存一段时间,让不稳定的酒质平衡、稳定,并勾兑调配,再贮存一定时间方能上市。香型不同,陈酿时间也不同。米香型酒和清香型酒,陈酿时间一般只需一年,质优的浓香型、酱香型酒,要陈酿3至5年,乃至更长时间,才可以上市流通。第二是酒厂的历史。如果一个才起步的酒厂,却生产出了10年、30年的陈酿,确实有消费欺诈之嫌。
高景炎曾参加过贵州茅台酒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他建议,除白酒行业本身应加强行业自律、诚信生产和经营外,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有关“年份酒”(白酒)的质量标准,包括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陈酿时间标注等,还应对企业进行资格认定和限制,禁止任意使用年份酒或陈酿酒标签,建立“年份酒”档案并上网公布,以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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