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修改《酒类管理条例》 进口酒销售特许将取消
如果每一瓶酒都有属于自己的“身份证”,那么假酒就难有生存空间了。从7月14日起,根据国家《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南宁市酒类批发商在批发酒类产品时要提供《随附单》,这张随附单就像“身份证”一样附随着所有酒类流通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某酒有质量问题,有关部门即可根据随附单追根溯源查到问题根源,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随附单制度从7月14日起在啤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先实施。
据悉,广西目前共有8万多家酒类经营户。南宁市商务局行业管理科科长唐宇雯告诉记者,从6月15日起,所有的酒类批发商就开始启用随附单制度,其间有1个月时间过渡,7月14日以后酒类批发商每进一批酒类都必须填写随附单,并主动向零售商提供,而零售商也要主动向批发商索要随附单,此外不得向无法提供随附单的批发商进货。随附单和税务发票一样,实行全国统一格式,并由区商务厅统一监制,设有防伪标志,各酒类批发商持酒类批发许可证副本或正本原件,即可到南宁市行政大厅购买,市商务局从7月初到7月15日将对酒类流通市场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批发商和零售商不执行随附单制度,或有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随附单的酒类经营商,将按照国家规定,视情节轻重处5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也从南宁市质监局获悉,南宁市查获的假酒主要是“大瓶兑小瓶”的啤酒,假白酒和假洋酒所占比例不高,不过市民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发现假酒,可凭借消费凭据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根据随附单即可查出假酒来源。此外,根据国家《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商家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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