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省宿迁市质监局获悉,根据2009年11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同意筹建国家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批复》(国质检科【2009】494号)文件精神,宿迁市申报的国家白酒中心项目已获准筹建。文件要求,要积极落实政府投入,于批复下达三个月内将筹建任务书、落实投入情况等相关材料上报总局,18个月内完成全部筹建工作,在通过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评审后,由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批准成立。
目前,全国已有国家酒类产品检验中心4个,分别为:国家葡萄酒及白酒、露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国家酒类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以及国家农副加工产品及白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西)。宿迁市政府申报的国家白酒中心项目一旦获批,将成为全国第5个国家级白酒中心。该项目的设立,将为苏酒的振兴与发展提供极为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