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今年1月份,央视曝光冒牌泸州年份酒产销乱象,业内一片哗然。而近期,泸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年份酒”标注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从源头抓起,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而保障白酒质量安全;严格控制白酒塑化剂污染,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立即要求整改;严禁无依据标注“年份酒”,确需标注“年份酒”的必须备案有效的年份酒企业标志,且具有相应的溯源证据;加强白酒生产原料的质量控制,企业法人下放质量控制相关权限等;对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严禁无依据标注年份酒”这一规定无疑对规范年份酒生产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然而并不能真正解决年份酒乱象,原因在于年份酒本身就没有可以依据的标准。
原酒的比例一直是年份酒标准制定的核心和关键。目前,我国葡萄酒和黄酒已经制定了年份酒标准,总体上采用算术平均法计算“年份”,即如果是90%的3年酒+10%的10年酒,其年份为3.7年。业内人士也一直都试图给出白酒年份酒的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倪永培此前表示,应当依照中国白酒自身的发酵酿造特性,在吸收借鉴的基础上,制定中国年份白酒的标准规范。从原则是来说,最好能保证“原酒”年份的纯正和全部,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至少应该保证“原酒”的含量占50%以上,即一瓶号称15年陈酿的白酒,其中15年的“原酒”应该占一半的含量。
国家一级品酒、贵州国台酒业集团副总经理邹江鹏讲述了《酱香型白酒技术标准体系》制订期间,白酒年份酒标准难产的经过。
"在茅台季克良董事长的带领下,我们众多专家学者、企业技术负责人一起讨论了多次酱香白酒年份酒的标准《陈年酱香型白酒生产管理规范》,而该年份酒标准在经过多次讨论后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没能进入该标准体系,该标准引起争议的是“勾兑过程使用的主基酒酒龄应不低于产品标示的年份,且主基酒比例不低于50%”,也就是说标识为10年的年份酒,其中10年的基酒必须达到50%,这个标准没有得到一致认可。"
年份酒标准难产,瓶贮年份酒概念应运而生。在7月19日举办的“首届原包装贮存成品年份白酒(瓶贮年份酒)专家研讨会”上,中国食协白酒专业委员会首次提出的“瓶贮年份白酒”的概念:“以传统纯粮固态发酵白酒为原料,根据工艺要求进行必要的陈储、老熟和勾兑,制成成品白酒,再灌装到瓶罐、坛或其他形式的可供直接销售的包装物中,继续贮存一定年份后上市销售,以保证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与生产经营者声称的贮存年份完全一致的白酒产品”。
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规范,年份酒的质量判定存在困难,市场上年份酒泛滥,真伪难辨,消费者选择的依据只能是酒瓶上的数字。塑化剂事件影响已经影响到酒水行业的诚信形象,业内人士纷纷呼吁尽快出台年份酒标准,勿要让年份酒被乱用,再次重创酒业形象。
所以,对于严禁无依据标注年份酒,还要先回答“这个依据是什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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