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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酒文化网 > 酒业动态 >   search 中文域名“中国酒文化网”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副部长、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会长 王文哲 题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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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发布酒精饮料等4项食品法规
2018-07-18 03:35 作者:责任主编  来源:中国酒文化网  点击:

2015年12月01日,马来西亚发布G/TBT/N/MYS/59-63号通报,拟修订酒精饮料、复合烈酒、所有食品、低酸罐装食品等4项食品法规,具体内容如下:

1. 酒精饮料:从酒精饮料对健康影响的角度,规定酒精饮料包装的标签要求;修订酒精饮料销售对象的年龄限制从18岁提高到21岁,酒精饮料不得出售给21岁以下的人;规定附加要求显示酒精饮料的保健作用,并禁止销售给21岁以下的人。

2. 复合烈酒:新修订的386A规则规范了复合烈酒是由2种或更多种类型的酒复合物,可以含有农业来源的发酵或蒸馏的乙醇。

3. 所有食品:修订草案要求认证机构必须按照2009年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行注册,以便有权签发食品安全保证计划证书。

4. 低酸罐装食品:修订草案要求商业无菌低酸罐头食品的制造商,在他们的雇佣者中至少有1人,取得指定的机构颁发的低酸罐头食品处理培训证书。

国家质检总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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