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规定,要求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此前,已有浙江、黑龙江、吉林等多个省份相继出台了公务接待“禁酒令”。
众所周知,在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长河中,酒和酒类文化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酒是一种特殊的食品,是属于物质的,但又同时融于人们的精神生活之中,在几千年的文明史中,酒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但不知何时起,“酒文化”却成了官场上的独特风景。
以前,在去乡镇下乡考核的时候,最头疼的事莫过于吃饭了,在有些干部的意识里,酒喝的不尽兴可能就意味着考核分数低,为了少减分,为了提高考核名次,劝酒的借口可谓五花八门,反正无论如何都能让从不喝酒之人也端起酒杯,让会喝酒之人酩酊大醉。要知道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在别人喝醉的同时,自己也得跟着难受,何必呢?但就是这种扭曲的“酒桌文化”,居然有“发扬光大”的趋势。
试想一下,如果这种病态的“酒桌文化”继续横行下去,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呢?其一,内脏常年“泡”在酒里,身体肯定会吃不消。胃溃疡、酒精肝等一系列疾病,都和常年喝酒脱离不了干系,身体是革命本钱,没有好的身体肯定就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来;其二,“喝酒不上头”的话纯属谣传,头天喝了酒,第二天工作时提不起精神来,面对前来办事的百姓,自己的一副难受样很容易让百姓误解为“甩脸子”,时间久了,只能让百姓寒心,只能破坏良性的干群关系;其三,“无好酒不成席”的规矩深藏在干部心中,要知道好酒都是花钱买来的,钱从哪来,公务接待还不是公款报销吗?因为一次公务接待就喝出了普通百姓一个月的生活费,如此奢靡之风横行,何谈从严治党呢?而且,酒也能蒙蔽干部的正常意识,在酒桌上更容易因自己的一时歪念走上贪腐不归路。如此看来,公务接待酒确实不能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规定,要求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其实,新疆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地区,此前,浙江、黑龙江、吉林等多个省份都相继出台了公务接待“禁酒令”。“禁酒令”能不能真正起到禁酒的作用我们还不得而知,但是公务接待饮酒受到了重视总是好的。
得了病就得早治疗,各省纷纷制定政策想办法来解决公务接待饮酒这个难题,对此,我们应给予鼓励及支持。作为干部,就应积极响应这项政策,从上做起,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杜绝“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怪像。作为普通群众,看到公务接待饮酒现象,切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有多监督,及时举报,才能对得起自己纳税的钱,才能成为国家的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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