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酒业讯6月12日,塔牌集团发布公告称,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交临时提案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即将召开。
以下为公告原文:
塔牌集团:关于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交临时提案暨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公告日期:2015-06-12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公告编号:2015-024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交临时提案暨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6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参与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议案》需由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持股百分之三以上的大股东钟烈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临时提案,建议把《关于公司拟参与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议案》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收到上述议案后,经审核认为:钟烈华先生连续180日以上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提交提案的内容及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
现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6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24日-2015年6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15:00至2015年6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同意子公司梅州金塔水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同意子公司福建塔牌水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同意子公司梅州市塔牌集团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同意子公司惠州塔牌水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同意子公司梅州市塔牌营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同意子公司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9、审议《关于公司拟参与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议案》。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6月9日及2015年6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2015-020、2015-022、2015-023)。
上述议案1~7及议案9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15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015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
3、登记地点:塔牌集团办公楼一楼大堂;
信函登记地址: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邮编:514199;
联系电话:0753-7887036;传真:0753-7887233。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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