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特发(2016)25号《关于取消老字号特曲订单随货配赠费用的通知》,公司调整了泸州老窖老字号特曲经销商结算价格。为进一步规范渠道价格体系,切实保障各级渠道利润。建议从2016年11月21日起按以下标准执行泸州老窖老字号特曲终端及消费者成交价格:
1、建议供终端(酒行、餐饮、商超)价格52度上调30元/瓶、42度上调20元/瓶、38度上调20元/瓶;
2、建议消费者成交价为52度不低于198元/瓶、42度不低于178元/瓶。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转载或网友提供,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