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酒业获得飞速发展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重庆市酒类消费额60亿元左右,5年后的2011年达到了122亿元,年均增长12.4%。与同期经济发展速度相比,其增长速度不是很快,甚至低于“十一五”期间重庆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1%的年均增幅和GDP14.9%的年均增幅。
但是,以上数据是在重庆商贸酒管部门备案登记的酒类经营户中统计得来的,与实际消费情况有很大的出入,原因是酒类流通由于法律法规的缺陷和管理体制的混乱,很大程度上处于放任自流状态,酒类消费的实际情况根本无从统计,比如一些个人团体自行到酒厂采购部分、地下批发商经营部分、自带酒水消费部分等等;近几年重庆市餐饮业消费额每年500亿元左右,按酒水占比20%计,仅此一项就达100亿元左右。因此,业内人士估计重庆市近几年实际酒类消费额每年应在200亿元以上。那么,“十一五”期间酒类消费年均增幅在27%以上,则远远高于重庆市GDP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幅。
酒类消费增幅高于GDP和社零总额是顺理成章的。
近10年是酒类发展黄金期,也是各大酒厂大跃进式发展时期,规模扩大,产量井喷,价格飙升,比较典型的如茅台酒,53度飞天茅台2006年不过300元/瓶左右,到2011年一飞冲天至2380元/瓶。更有许多打着年份酒、老窖酒招牌的产品标价高达2000元/瓶至5万元/瓶不等。稍微好一点的白酒就要卖上三五百元,100多元一瓶的“百姓酒”、“群众酒”,往往其味难咽,味苦剐喉,喝了不是头疼就是烧心,饮者常常半夜里喝水不止,无异于劣质产品。一时间酒市火爆,酒气熏天,酒业大亨频出,酒老板、酒财政、酒产业、酒经济……酒类商品成了神州大地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重庆市由于直辖市效益、经济社会发展快速、消费市场环境宽松、市民购买实力增强,世界各国、全国各地酒类品牌尽数逐鹿巴山渝水,从城市到乡村、大街小巷,酒类销售店雨后春笋,酒类销售人员频繁穿梭于饭店、商超、团体单位,乃社会各行各业合力造就了酒的疯狂和酒类消费市场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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