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业内人士在新浪微博爆料,称“山东曹县政府与碧波酒厂运用五大杀招封杀外地酒。”为探其究竟,《华夏酒报》记者赶到山东曹县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在采访中,曹县当地经销商纷纷表示,曹县有关部门“封杀”外地酒,确有此事。而曹县外宣办则认为,当地政府只是提倡喝当地酒,并未“封杀”外地酒。
裁判员还是运动员?
看了7月17日《华夏酒报》刊登的《“封杀”之谜》系列报道之一《曹县“封杀”外地酒?》后,山东碧波酒业焦姓工作人员专门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说:“目前,曹县酒类市场上外地酒占多数,故不能称之为‘封杀’,若是‘封杀’,就不会有外地酒存在。”
为此,记者致电曹县当地酒类经销商牛经理,询问目前曹县酒类市场情况。牛经理向《华夏酒报》记者表示:“曹县有关部门以下发文件的形式,利用行政权力干涉市场,操纵市场,设置市场障碍,靠强制的手段来扶持碧波酒,扰乱了我们正常的运营规划,损害了经销商的既得利益。这种行为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机制,限制了外地酒参与公平的市场竞争。我们又不能不经销碧波酒,如果反其道而行之,自然要受到“白酒办”的查处。”
“没有规避的方法么?”记者问。
牛经理欲言又止,只是淡淡回答说:“目前还没有。”
“通过什么渠道,能看到白酒办关于整顿酒类市场的那份‘报告’?报告中是否提到,通过什么举措‘整顿’市场?”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记者追问。
“报告只是内部传阅,现在我们也很难搞到。但报告里面明确指出,相关部门成立‘十个战役指挥部’,要全力以赴打好食品安全这一场‘战役’。其实,围绕食品安全的攻坚战,其中99%的内容都是针对白酒市场整顿。”牛经理回答。
牛经理说:“对于碧波酒业来说,这不是好事。依仗政府力量来销售碧波酒,对企业发展极为不利。”
荷泽一家酒类生产企业的孙经理对碧波酒业的未来发展,说出了自己的担忧:“以后,碧波酒业怎样与外地强势企业相抗衡?它的这种需求市场是当地政府利用行政干预的力量创造的,企业的效益不是靠正常竞争和优化管理取得的。这样一来,除非这个企业永远不想走出去,甘心做一个地方小品牌。”
“即使如此,地方酒企还要考虑外地强势品牌进入后,如何应对?除非地方保护永远存在。”孙经理说,但是这种地方保护显然不会长久的。
经济学家董辅礽在接受采访时说,各级地方政府利用它的行政权力对本地区的企业实行一种保护,这种保护的目的似乎是为了发展本地区的经济,增加本地区的就业,增加本地区的财政税收。从短期来看,或许地方政府能够从被保护的企业那里,分得利益的一杯羹。但是,从长远来看,这会破坏当地经济长远发展的基础。因为,这种保护实际上是在保护落后、破坏创新。就是害怕自己的企业没有竞争力,竞争不过别人,这种保护落后的结果就是使得当地的企业丧失了本应具备的市场竞争能力。
牛经理从事酒业销售工作多年,对于国家下发的法律条文也很熟悉。“虽然国务院2001年就下发了《关于禁止地方封锁的通知》,但我国的地方保护主义依然严重,并已向隐形、软性过渡,一些地方的工商、质检、食品卫生等部门对进入本地的外地产品超严执法。”
“目前这段时间主要是查随附单,县里设有‘财贸办公室’,他不卖给你随附单,你要去买,他们说没有,找到朋友呢,则是‘还有一点’拿走吧。”
“流通渠道没有随附单肯定不行,所以白酒办查你就有了正当理由。”
牛经理坦言,接受采访压力很大。“这种人为分割市场,阻碍经济资源的正常流动,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地方保护我觉得有两种形式。”牛经理说,“经济发达的地区往往会采取措施巩固本地已经获取的经济利益,而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保全自己,也会采用一些方法保护本地方利益,曹县这种方式就属于后一种。”
孙经理说:“目前,对地方官员的业绩考量仍依附于以‘经济指标’衡量‘政绩’,司法的监督又不到位。这样,不仅体现在价值层面,而且是在制度层面产生了滋生地方保护主义的土壤和温床。政府部门要推动地方经济的增长,这是好事儿,但不能越俎代庖。如今,曹县有关部门既充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这样的尴尬角色,不但损害了政府形象,而且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难以更好地行使监督和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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