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赖茅的经销商在记者询问其对茅台3·15声明的看法时,都这样回应道:“其实我很清楚,赖茅是没有商标的,茅台收回去很正常。对此很早就有心理准备。”
既然明明有着这样的判断,为什么经销商还要做赖茅这款产品呢?他们的答案迥异。但归根到底也就集中在一点:逐利。在中国白酒竞争白热化的市场,有一定品牌附加值的产品显得弥足珍贵。“赖茅”作为一个在消费者层面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在商标无序的状态下,是无法阻止逐利的厂商纷纷来抢这块蛋糕的。“我也试过想代理一款产品慢慢做市场,但是最后发现没有品牌附加值的产品太难做,因此我选择了做赖茅。”一名经销商说。
然而,群体性的涌入、短利操作和缺乏管理的市场,又不可避免地引起市场的混乱。但也有经销商认为,这样的市场状况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没有经销商能够在这样的竞争中单独获利,也没有人会去下苦功长久地做品牌;另一方面,由于市面上做赖茅的经销商多,反而很容易将“赖茅”这一品牌进行推广。
按照一位广东“赖茅”经销商的说法,“赖茅”乱象是国家商标管理体制不健全造成的。这是“无奈但正常的”。无论是厂家还是经销商,大家都要生存,而如果完全遵守规范去运作的话,很可能举步维艰。
而针对业界对茅台收回“赖茅”商标后,会利用该品牌进行中低端市场的开拓这一观点,一些赖茅的经销商也表示了疑虑。在他们看来,如果茅台要将赖茅作为中低端价位的产品来推广的话,它早就做了,“因为一开始商标本来就在它手里。正是因为它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对这一品牌进行运作,才在中途失去了商标所有权。”他们认为,茅台仍然会在意“赖茅”可能会引起的对“茅台”这一品牌的历史认知混淆,“事实上,茅台自己一直都不承认赖茅是它的前身。”
此外,茅台已经错过了做赖茅的最好切入时间。有经销商表示,如果茅台在2010年或者2011年去运作赖茅,去打假去整顿,效果必然优于现在业已式微的市场。另一方面,茅台的系列酒产品,如低端的王子酒、迎宾酒,中端的汉酱、仁酒等,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市场、成熟的网络和成熟的经销商,这个时候选择去推赖茅,会“有些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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