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酿网 独家】6月9日,商务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按照两个方面对酒类流通加强管理。一是加快推进酒类流通法规标准建设,加强酒类流通行业规划引导,培育现代流通主体,发展新型流通模式,推动酒类流通体系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国内酒类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二是着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真品售酒、实价售酒”,开展科学理性饮酒公益宣传,深化酒类流通电子追溯建设,支持酒类企业开展国际合作。
佳酿网记者连线了济南酒类流通协会秘书长张光宇、陕西糖酒食品信息主编王尚东及行业研究者@欧阳千里,解读如下:
首先,酒类流通协会的职能会得到进一步加强,体现了本届政府的“大社会 小政府”的主张,酒类流通协会会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行业的规划指导,制定出相应的规定,提升国内酒类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
其次,在处于产能过剩的酒水行业深度调整期,拿出大力气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为未来行业回暖打下坚实的基础。
再次,通过这段宝贵的时间,通过推进“真品售酒 实价售酒”引导消费的理性回归,让白酒的价格回归价值。开展科学理性饮酒的公益宣传,再次培育消费者,让消费者对酒水进行重新认识。
最后,深化酒类流通电子追溯建设,是对白酒工艺的重点监控的体现,让每一瓶酒都有自己的“身份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明明白白喝酒。支持酒类企业开展国际业务,或将简化办理出口之前的手续,让国外有渠道的酒类企业安心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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