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南明区一啤酒批发商采取免费赠送冰箱和每年支付1000至5000元不等的条件,要求来进货的客户只出售自己指定的品牌啤酒,昨日,记者从南明区工商部门获悉,因使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商品,该啤酒批发商被工商部门处以10000元罚款。
据了解,近日,南明区二戈寨工商分局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在云关乡木头村经营啤酒批发生意的曾某,涉嫌采取商业贿赂手段销售商品,便立案开展调查,经过一番调查和核实,执法人员得知,从2008年3月至今,曾某为了扩大生意,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相继使用4种手段为自己出售的啤酒促销:第一种方法是,由曾先生的业务员不定期地在各个饭店、烟酒店以0.5元一个的价格回收自己销售的啤酒瓶盖;第二种方法是,免费给客户赠送冰箱来展示自己销售的品牌产品,然后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要求客户不准堆放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第三则是以每年支付展示费5000元的条件,要求客户只销售曾先生批发的品牌啤酒,不经销其它品牌;第四种方法是,以每购10件或14件就免费赠送一件啤酒的优惠方式行贿客户。
贵州都市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