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夹河镇双泉寺村冷屯一闲置养殖场院内,发现了大量专供白酒,原来这些酒都是低价散白酒冒充的。
11月15日,普兰店市公安局夹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夹河镇双泉寺村冷屯一闲置养殖场院内堆积大量白酒瓶,并在屋内发现大量成箱标有“特供”“专供”字样,民警怀疑此处可能是制售假酒窝点,立即将此情况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普兰店市公安局食药侦大队和普兰店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一步调查发现:韩某在无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从外面购进低价散白酒后,灌入白酒瓶中并进行包装,再对外进行销售。现场查获,韩某制造的成品假白酒100余箱和用于制造假酒的散白酒近20吨,涉案价值达10万元。
目前,此案已移交工商管理部门进一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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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禁用“特供”“专供”标识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曾于今年3月份刊登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要求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
因此,工商人员也提醒,目前市场上很多打着专供和特供旗号的产品,很有可能就是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一定不能迷信这些字眼。
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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