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的一位网友反映,在惠民县的商场和礼品行出现了一种包装上写有“政务特供”的白酒。在目前各级政府机构反四风和八项规定的严格要求下,为什么还会出现所谓特供?
近日,滨州市惠民县的一位网友反映,在惠民县的商场和礼品行出现了一种包装上写有“政务特供”的白酒。在目前各级政府机构反四风和八项规定的严格要求下,为什么还会出现所谓特供?
根据网友提供的照片,记者看到这款酒酒箱的中央确实写有“政务特供”四个大字,在它的下方还用红色字体标注了“1号”两字。除此之外酒箱上还写着“20年陈酿”“中国着名品牌”的字样。为了体现这款酒的特供身份,酒箱上还印有多颗五角星。在酒箱的下方明显写着这款酒的生产商为山东一品液酿酒有限公司(原孙武酒业)。
记者上网查询得知,这家名为一品液酿酒的公司位于滨州市惠民县。记者来到惠民县,在县城的多家副食店和礼品行内都发现了这款“特供酒”.记者以买酒人的身份向商店老板询问这款酒卖的怎么样,商店老板告诉记者“这可是专门供给机关单位的酒,送礼多有面子,销量还可以”。在谈话中记者得知,这款酒的市场价为300多元每箱。
2013年国家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六条中已经明确规定,酒厂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等字样的白酒。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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