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酒业讯7月14日,兰州黄河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函,鉴于湖南昱成于今年4 月30 日减持公司股份89.55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48%,减持金额1569 万元。湖南昱成将在未来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60万元人民币。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完毕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7 月14 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成”)发来的函。鉴于湖南昱成于2015 年4 月3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平台减持公司股份89.55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48%,减持金额1569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湖南昱成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等因素,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维护投资者利益,湖南昱成计划在未来6 个月内(自2015 年7 月15 日起)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0 万元。
三、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湖南昱成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五、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2-12)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湖南昱成所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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