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4年6月6日投资5000万元在杭州设立了浙江皇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实业”),公司持有浙江实业100%股权。当时,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为开拓浙江市场,提高公司品牌在浙江市场的知名度,增加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增强盈利能力而设立浙江实业公司。近几来的实践表明,浙江实业公司的设立未达到预期目标,为了降低管理成本、聚焦公司资源,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着力开拓甘肃及西北市场,公司董事会同意出让公司持有的浙江实业全部股权。本次股权出让事宜,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为基础,遵循市场定价且交易价格
不低于经审计与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原则,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股权出让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该议案表决通过。
董事冯瑛弃权理由为:浙江皇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母公司及股东的影响没有明确的评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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