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称,有个别总经销商对《品牌风险管理制度》的学习与贯彻不到位,使其抱有侥幸心态,造成了产品的宣传、推广、销售过程中,使用模糊性概念误导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并且出现了未经公司报备,打着五粮液股份公司的名义,进行了严重的违规招商。
对此,五粮液督促经营五粮液系列酒的广大经销商贯彻组织学习《宜宾五粮液系列酒品牌营销有限公司品牌风险管理制度》,杜绝再次损坏五粮液股份公司声誉的行为。
文件中表明,按照《品牌风险管理制度》规定,“四方见喜”,“锦上添花”两个品牌已与公司终止了销售协议;对已终止的品牌商如还在进行违规宣传和违规招商行为的,公司除在股份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布已终止双方合作关之外,还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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