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第四届东北及内蒙古自治区酒类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在烟台举行。
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地酒类管理部门在会上介绍了本区域的酒类管理工作情况,上海酒类专卖管理局和山东省糖酒副食品商业协会也参加了会议并交流了各自的酒类管理经验。 会上还针对国办发[2013]24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中有关酒类管理职能的调整对商务系统酒类流通管理的影响进行了探讨。未来随着大部制改革,商务部出台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去留可能会存在变数,各地酒类管理部门有必要提高对地方立法的认识,避免出现酒类监管法律依据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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