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群众举报,称三星斗附近有一家出租房内有大量不同品牌的罐装白酒,浙江省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在地下仓库内有罐装好的各类品牌的桶装白酒一批,数量为509桶。执法人员在该场所内发现印有“祥和酒业有限公司”、“四川崇州川贺酒厂”、“泗洪县双沟名优酒销售有限公司”3个公司的白酒标签,生产现场没有任何酒类的检验设备。该生产现场负责人无法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白酒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也无法提供上述3家厂家的生产委托书。
该场所生产的白酒,涉嫌存在无证无照生产和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当事人无生产许可证罐装的白酒进行了扣押,并进行了抽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白酒属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须获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作为长兴县食品生产领域打击制假售假的牵头单位,长兴县质监局将以此案为契机,以“严查、细管、重罚”为食品监管主线,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食品类产品的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转载或网友提供,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