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正式施行。 《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在标签上强制标示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 物、钠4种营养成分及能量的含量值、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而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5%的饮料酒类产品,包括发酵酒及其配制酒、蒸馏酒及其配制酒以及其他酒类,可不标示。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