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租5处民房,存放千余瓶茅台、五粮液、拉菲等假冒名牌酒,并对外批发销售。昨日,张英华(化名)因贩卖假名酒、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被江岸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11年1月,接群众举报后,警方及工商局突击检查硚口区汉中西路一处民房,查获房间内储藏着茅台、五粮液等假冒品牌酒类。当天,执法人员又同时检查张英华租用的另外4个仓库,查获各种假冒品牌的白酒、红酒及洋酒。
据鉴定,假酒涉及酒、酒精饮料、威士忌等共33类,所涉品牌商标均已在中国注册。其中假冒“MOUTAI”(茅台)、“五粮液”等注册商标的白酒,按销售价值达60余万元;假冒“拉菲”、“轩尼诗”等注册商标的红酒、洋酒价值40余万元。
据介绍,2009年至2011年期间,张英华租用5处民房存放假冒名酒,并雇请4名男子(均获刑)为她运输、看管。张则在汉正街某食品城,租下一个门面对外批发销售,所售假酒全为上线上门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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