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来临,正是啤酒消费旺季,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一位消费者饮用啤酒时在啤酒瓶中却发现有不明物质,后经工商部门协调,该消费者获赔2000元,外加六箱啤酒。
几天前,兴隆县消费者方某在当地一家饭店宴客用餐时,饮用了五箱某品牌啤酒,酒足饭饱之后打算将剩余的几瓶啤酒带回家,此时却发现其中一瓶啤酒内明显含有不明杂质,想着刚刚在不明情况下已经喝过的啤酒,方某心里非常不舒服,于是找到饭店老板协商解决此事,因为事件责任和索赔数额问题,最终未能与饭店老板达成一致意见,无奈方某又投诉到兴隆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
消协的工作人员接到申诉后,经认真分析事件经过,决定先和生产商进行协商,并及时与该啤酒生产厂家某啤酒集团取得联系,在讲清事件来由和相关法律条款后,该集团表示对此事很重视,马上派集团河北分公司经理与兴隆县工商局工作人员联系协商此事,厂家代表到来后,一行人到方某消费的饭店对事情经过进行了解。经过工商局工作人员的努力调解,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啤酒集团赔偿方某2000元现金,并赔偿六箱此品牌啤酒,方某表示满意,一场由啤酒引发的纠纷就这样得到了圆满解决。
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夏季进行食品类商品消费时,要注意查看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以实现安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