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法院定制特供酒由来已久,早在2005年就开始了,原来在另一家酒厂,两年后改为清河泉酒厂,每年法院大约购买2800箱,主要用于招待和年节送礼
2013年3月18日,中央下发《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国管办〔2013〕59号)。这份《通知》下发的部门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
此后不久,法治周末记者便收到一份来自河北霸州的礼物——一箱“霸州市人民法院特供酒”。
白瓷瓶晶莹圆润,红白相间的商标,倾斜排列的字体,乍一看与国酒茅台无异,6瓶包装,箱体与内包装盒的正反面都印着法院院徽以及“霸州市人民法院”和“内部特供”的字样。箱体两侧则是宣传语:“弘人间正气,促社会和谐。”该酒的生产厂家为清河泉酒业。
霸州是隶属于河北廊坊的县级市。那么,一个县级法院为什么要搞特供酒呢?用途何在?用量多少?其社会影响又是什么呢?
一年用2000多箱特供酒
“什么?订几百箱?那肯定不行,量小成本太高,最低3000箱,霸州法院一年就订了3000箱特供酒。”霸州市清河泉酿酒厂负责人王恩生(音)向记者表示,实际每年生产“霸州法院特供酒”四五千箱,法院本身用2000多箱,余下的酒厂卖掉,“都是在家门口卖,不外销”。
4月的一天,记者几经周折,在霸州市城东10公里左右的G112国道旁找到这家“清河泉酒业”。当时酒厂大铁门紧锁,冷冷清清,只有一位值班老者守在角门旁,他告诉记者:“酒的手续批不下来,一直停着呢。”
记者正要离开,一辆面包车驶了过来,老者连忙打开大门,说“厂长来了”。
从面包车上下来的人50多岁,据其自我介绍,他叫王恩生,在酒厂主要负责生产、管理车间。王恩生把记者让进厂长办公室,记者以某地驻京办工作人员的身份开始与其交谈。
“驻京办每年请客送礼要用大批白酒,中央有规定,不允许用名贵酒招待,我们准备定制一批白酒。”记者说。
王恩生称主打品牌“金霸州”手续不完备,被责令停业整顿半年了,目前无酒可卖,而当听说是来定做特供酒,他眼睛一亮,立即来了兴趣。
“要浓香型的、酱香型的还是清香型的?”王恩生打开了话匣子,“最好的浓香型散酒要从四川宜宾去拉,酱香型的要去贵州搞,而我们只能造清香型白酒,二锅头那种,要什么酒你们自己定,一切费用按实际支出结算,我们只收取每箱6元钱的工时费。”
谈到霸州法院的特供酒,王恩生说那是浓香型白酒,按成本价每箱150元卖给法院,法院一般不欠账。
记者表示想买些“霸州法院特供酒”做样品,王恩生称酒厂在霸州市内设有办事处,一个叫王聪的人负责销售,从那里可以买到,并提供了王聪的手机号码。此后,记者果真在市内某市场一处商铺内购得“法院特供酒”4瓶,但价格是每瓶35元,整箱应为210元。
“即便是做特供酒,心里也忐忑不安,质量技术监督局不许可,经常检查。”在离开酒厂时,王恩生这样对记者说。
据霸州法院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法院定制特供酒由来已久,早在2005年左右就开始了,原来在另一家酒厂,两年后改为清河泉酒厂,每年法院大约购买2800箱,主要用于招待和年节送礼。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霸州市民,他们说霸州法院与清河泉酒厂这些事尽人皆知,看似单瓶省了钱,但2000多箱的用量,也是几十万元的开销,社会上议论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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