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进口的葡萄酒,存放仓库,瓶身没中文标签,可以罚没吗?
2012年,惠州市惠城区工商局认定立信公司仓库内10470瓶进口葡萄酒“无中文标签”,涉案葡萄酒被罚没,另处罚款40万元。对此立信公司董事长陈适明不接受,认为酒是合法进口的,中文标签有备案,只是仓库存放时“没贴中文标签”,没违法。
后来陈适明到法院起诉惠城区工商局,惠城区工商局一审被判违法行政后上诉,法院裁定发回重审。6月30日下午,该案开庭重审,但未当庭宣判,而陈适明拒绝调解。
有中文标签 只是没贴上
2012年9月18日,惠州市惠城区工商局作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立信公司仓库内1348箱共10470瓶葡萄酒“无中文标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66条,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葡萄酒,并罚款40万元。这批酒,是当年6月20日被查扣的。
对于该行政处罚,立信公司董事长陈适明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自己没违法,只是仓库存放时“没贴中文标签”,但对外销售时会贴上。相关资料显示,惠城区工商局调查发现,立信公司对外已销售的同批酒均贴有中文标签。今年6月12日,记者看到其仓库一木柜里确有一箱中文标签。
处罚前,惠城区工商局何局长主持召开了一次专门会议,讨论对“有合法来源、标签也经过合法备案的在仓库内的无中文标签葡萄酒”能否处罚。会上,立信公司被定性为违反《食品安全法》而被处罚。
陈适明坚称自己没有违法,开始上访陈情。惠州市委有关领导接访后,批示“依法依规妥处”。后经协调,陈适明提交了《关于请求工商部门免除处罚的报告》,但免罚要求未获准。
有检疫证书 一审原告胜
记者调查发现,该批红酒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当中写道:“该批进口货物所检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要求,中文标签经检验合格,未加贴此中文标签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
《食品安全法》第66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陈适明认为:“我们有合法进口手续,证明我们并未违反第66条。”
2012年12月6日,立信公司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2013年3月12日,惠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惠城区工商局代理人是惠州市工商局法规科科长刘飞杰,庭上双方激辩。刘飞杰坚持认为行政处罚得当,并认为按在欧洲的进货价来核算货款处罚40万元,已算是轻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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