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拓展酒业销售市场。对泸州老窖集团、郎酒集团及“小巨人”企业的销售收入上台阶和酒类营销能手给予奖励。对酒类企业参加全市统一组织展会活动产生的展位费和交通费用,按照国外70%、国内50%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进行网络营销产生的服务年费,给予一定补助。对酒类“小巨人”企业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新开设的品牌店、旗舰店等连锁经营网点,按照每店2—5万元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销售收入上亿元的年度新产品,授予年度最佳新产品称号,并给予一定奖励。
二是夯实酒业发展基础。对企业按订单保护价收购本地高粱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按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一年期贷款利息总额的50%给予贴息扶持。安排1500万元的窖池建设专项资金,对按标准新建浓香型窖池达到40口以上的企业,按1000元/口标准给予补助;对按标准新建酱香型窖池达到15口以上的企业,按1200元/口标准给予补助。
三是加大酒业信贷支持。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成立20亿元的泸州白酒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将酒类贷款纳入市政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目标考核,并与市财政资金在银行的存款额挂钩。增加兴泸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单户企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6000万元。市政府建立3000—5000万元酒类企业转贷基金,按照不高于0.2‰—0.25‰的日息收取手续费,由兴泸集团实施,帮助企业实现到期贷款的顺利归还和重新续贷。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转载或网友提供,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