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烟台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发布2013年烟台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案例精选2013年烟台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共六个案例,内容涵盖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多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情典型,社会影响大。
案例一:实用新型专利侵权
宋某因其“装载机多路阀控制杆”实用新型专利与邱某发生专利侵权纠纷,宋某发现,邱某以营利为目的,大量制造、销售“装载机多路阀控制杆”产品,构成专利侵权。
市知识产权局经审理查明,涉案专利有效,责令邱某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专利权的“装载机多路阀控制杆”,并且不得使用、转移已经制造的侵权产品或者以任何方式将该产品投放市场。
案例二:练歌房播放MTV要获授权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是《醉赤壁》、《木乃伊》等21首MTV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是《最炫民族风》、《月亮之上》等35首MTV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歌唱》、《穿行》等14首MTV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烟台一餐饮娱乐公司未经授权,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公开放映上述音乐作品。
审理过程中,经烟台市中级人面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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