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局近日查获一起销售假冒“茅台”、“五粮液”注册商标酒类商品案件,扣押各类假酒852瓶,已经估测出的两个品牌假酒总价超过665万元。
据介绍,2013年10月17日下午3时左右,市场监管局盐田分局执法人员在“品客酒行”巡查时发现,该酒行内存放一批白酒。“品客酒行”经营者宋某称该批白酒是其朋友沈某存放。案发时沈某在现场,经询问,沈某承认是该批货物的货主,但无法提供销售单据及进货台账,也无法提供该批白酒来源合法的有效凭证,执法人员遂依法查封扣押了该批酒品。
经清点,该批酒品共852瓶,其中包括1988年份的茅台酒180瓶,茅台酒(飞天)7瓶,1982年份的五粮液336瓶,1984年份的五粮液12瓶,2010年份的五粮液3瓶,涉及茅台、五粮液、汾酒、西凤酒、郎酒等29个品种。
经商标所有权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公司及宜宾五粮液有限公司认定,该批“茅台”酒及“五粮液”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经委托深圳市价格认证中心鉴证,180瓶贵州茅台酒(1988年)53度500ml及7瓶贵州茅台酒(飞天)53度500ml的合计市场价值为198.8533万元。五粮液酒经宜宾五粮液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初步估算,336瓶五粮液(1982年)500ml的市场价值约为466万元,茅台酒和五粮液(1982年)500ml两个品种的白酒的市场价值合计约为665万元。其他27个品牌的酒类,相关权利人正在认定评估中。
据市食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当事人销售涉嫌假冒“茅台”、“五粮液”注册商标酒类,涉案金额巨大,其行为存在主观故意,客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局盐田分局已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广州日报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转载或网友提供,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