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近日发布消息,该局近期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等7类食品3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批次,不合格1批次。
南宁市曾华之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市漓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漓江米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4-06,规格750ml/瓶),三氯蔗糖检出值为0.0107g/kg,规定不得检出。样品的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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