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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中国几千年的音乐史,不难发现:音乐与酒结下了不解之缘。
西周至春秋时期,歌曲主要分风、雅、颂三类。风是民歌,雅是贵族和士大夫根据民歌改编创作的歌曲,颂是祭祀乐歌。风雅歌曲在宫廷及士大夫宴乐时演唱,一般以瑟或琴伴奏,故有“弦歌"之称。颂亦用瑟伴奏,但也有加琴或搏拊的。现存歌词305首,即孔子所编的《诗经》一书。这305首歌曲中,有不少与酒有关,例如有12首风、雅歌曲经常被士大夫用于“乡饮酒礼",它们是《鹿鸣》、《四壮》、《皇皇者华》、《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关帷》、《葛草》、《卷耳》、《鹊巢》、《采蘩》、《采苹》,被称为《风雅十二诗谱》。这套诗乐用律吕谱记写,是宋乾道(1165一1173年)年间的进士赵彦肃所传唐开元(713一741年)年间一般仪式所用之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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