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作为高原地区的特色酒类产品,青稞酒正逐渐走出青海市场,并在国内占据一席之地,为更多消费者所熟知。良好的市场前景令劲牌等酒企也纷纷向青稞酒产品投出橄榄枝,也吸引了诸多投资者的关注。然而,青稞酒酒企发展仍不均衡,企业环境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近日,5名来自山东的投资商便遇到了投资青稞酒企业而带来的烦恼。法院的一纸判决书,将其4年前投资青海宏都青稞酒业有限公司超过960万元的股权和投资款易手。这其中出现了怎样的问题,文章《山东商人投资青海青稞酒业遭滑铁卢:钱留下 人被净身出户》向读者介绍了该案件的详细过程。
原标题:《山东商人投资青海青稞酒业遭滑铁卢:钱留下 人被净身出户》
海东市乐都区法院的一纸行政判决,将几位鲁商82.86%的股权、290万的股权转让价款以及650多万元的投资全部被送与他人。
在青稞酒业公司门口,公司原总经理王学印称自己已被净身出户
“我是这家酒厂的总经理,但现在连大门都不让我进了。”
7月8日,站在青海宏都青稞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稞酒业)大门口,山东大汉王学印对记者如是说。
2012年,青海省海东市政府招商引资,作为对口支援省份,山东临沂金保华等5人,跨越2000公里来到青海海东市投资入股青稞酒业,并聘任王学印为总经理。“没想到遭遇投资陷阱,钱留下了,人却被净身出户。”王学印称。
鲁商投资青稞酒业 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说实话,搞酒厂我是外行,因为王市长牵线搭桥,从中做工作,我们才敢到青海海东投资。”金保华向记者坦言。
金保华口中的“王市长”名叫王树和,曾任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兼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经理,2009年底到青海省挂职,先后担任青海省海东地区行署专员助理、副专员,海东地区撤地设市后,担任海东市副市长,直到2014年7月离任,现任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股权管理总监。
“海东地区没有什么大项目,我分管这一块,发现青稞酒业底子不错,上世纪50年代曾是青海省最大的国有酒厂,特别是用当地特产软梨生产的酒,市场前景很好,但青稞酒业设备严重老化,厂房都快塌了,2000年改制时以13万元卖给了个人,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王树和对记者说,海东行署与青稞酒业所在地的乐都县委、县政府商定,要大力扶持青稞酒业,最好用3至5年时间能上市。
为此,海东地区行署出资设立了一家投资公司,出面借给青稞酒业5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最初和一家台资企业洽谈,未能达成合作意向。无奈,王树和回山东找搞企业的朋友帮忙。
2012年10月26日,在王树和的见证下,青稞酒业的实际控制人陈吉庆来到山东,在济南山东大厦与金保华等5人签订了投资入股协议。
协议约定,原三位股东陈吉庆、梁小平、张翠兰将青稞酒业82.86%的股份以290万元转让给金保华等5人,陈吉庆代持另外17.14%的股份。陈吉庆和张翠兰系夫妻关系。
协议签订后,青稞酒业召开了股东会议,选举金保华为董事长,任命陈吉庆、梁小平为副总经理。
按照协议约定,金保华等人将股份转让款两次分别打到了陈吉庆和张翠兰的个人账户上。
成为大股东后,金保华等5人又投资650多万元改造厂房、仓库,购置生产设备,决心大干一场。
丈夫前脚签约 妻子背后起诉
“厂房建好了,在正式生产之前,董事会研究决定对青稞酒业进行清产核资,但作为分管生产、仓储的副总经理,陈吉庆不同意。而且他与企业其他高管意见难以调和。”金保华对记者说,鉴于这种情况,董事会研究决定,免去了陈吉庆、梁小平的副总经理职务,任命王学印为总经理。
对青稞酒业股东之间的矛盾,王树和比较清楚,并以分管副市长身份亲自协调过多次。他对记者介绍说:“股东之间的矛盾,主要责任在陈吉庆。股权转让后,陈吉庆是小股东了,但他还想全面控制企业。”
2014年,因工作需要,王树和调回山东工作。青稞酒业的事情随后发生了意想不到的逆转。
清产核资后,青稞酒业正准备开工生产,突然接到乐都区工商局《关于限期缴回营业执照的通知》,要求5日之内将青稞酒业的营业执照缴回工商局,否则将公告予以作废,而工商局的这一决定缘于法院的判决。
原来,2015年,张翠兰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工商局对青稞酒业作出的变更登记(股东和法人),并将青稞酒业股东恢复到原来状态,其理由是在2012年青稞酒业工商变更登记时工商局没有通知她到场。
对于这个诉讼,乐都区工商局未积极应诉。据乐都区人民法院“(2015)乐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显示,在收到起诉状10日内,被告乐都区工商局没有向法院提交任何证据,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工商局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因此,乐都区法院认定,工商局对青稞酒业的股东变更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应属无效。
“得到消息,我们当时就懵了,这样一来,我们将失去在青稞酒业的82.86%的股权,即便想生产经营,连营业执照也没有了。”金保华等人认为,这是小股东陈吉庆控制公司的目的没有达到,随后使出的“阴招”,而乐都区工商局应诉不力也有很大责任。
2016年7月8日,记者来到乐都区工商局采访。企业科科长晁玉成向记者介绍说:“法院说工商局10日内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问题是法院没有给我们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前,工商局派工作人员张婷去法院立案庭,只领回来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材料,但后来我们查阅卷宗时,却蹊跷地发现,张婷签名的回执上已填写了举证通知书等有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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