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9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年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公司最新股本计算,每股派人民币0.16元(A股含税)。
二、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06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
三、批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及董、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