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了2013年四季度酒类产品省级抽查结果,经检验,有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黄酒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2013年四季度,酒类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检全省103家企业生产的黄酒、配制酒等产品112批次,合格110批次。其中,抽查黄酒77批次,合格75批次,合格率97.4%;抽查配制酒等其他酒35批次,合格35批次,合格率100%。
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黄酒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总糖、酒精度,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导致产品品质未达标。这两款黄酒为:福州金虬酒业有限公司2013年10月8日生产的北峰老酒(490毫升/瓶)和福建省长汀县卧龙酿酒业有限公司2013年9月28日生产的纯米酒(450毫升/瓶 酒精度8%vol)。
针对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当地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已对不合格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加强食品监督抽查工作,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推动我省食品质量的稳步提升。
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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