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专用‘坐骑’伪造挪用车牌,全市党政机关换届期间搞领导干部‘小圈子’聚会,喝高档茅台酒”。近日,这样一则举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区长的信息在网络上流传。
“现在招商引资这么难,我觉得喝点茅台酒应该不算什么”。为了查清事件真相,《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宝山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举报人提供影像资料确实属实。举报人所指的领导干部搞“小圈子”聚会的问题应该不存在,当天晚上一起吃饭的有区委书记、区长、工业园区办主任和一名分管建委工作的副区长。吃饭时喝茅台酒是为了招待一名招商引资的客商,“现在招商引资这么难,我觉得喝点茅台酒应该不算什么”。
“喝点茅台应该不算什么”?你别逗我了。早在2014年8月,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明确了公务接待的具体要求,省级领导班子和省直单位在公务接待中一律不允许饮酒,实行最严厉的“禁酒”政策。涉及到外事接待、招商引资、接待海外华侨华人中的知名人士、港澳台政要及各界知名人士的公务接待活动,可按标准提供省内地产酒,绝不允许提供高档酒。省委、省政府的规定明明白白“绝不允许提供高档酒”,你来个“喝点茅台应该不算什么”。笔者认为这位宣传部工作人员不是认为“喝点茅台不算什么”,而是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规定不算什么吧?
“招商引资”成了个别党员干部公款消费的“挡箭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种形式的“餐桌腐败”得到有效遏制。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漠视党纪党规,从“地上”转入“地下”,趋于隐蔽、花样翻新,假借“招商引资”名义进行公款吃喝。“招商引资”成为一些“贪吃”的官员公款吃喝的“遮羞布”。虽然上级部门对公款吃喝有着很多的“条框”限制,但往往“下有对策”,其中“陪客商吃饭”是被当作最为普遍的“法器”来使用的。以招商引资名义公款吃喝,显然是有了“尚方宝剑”,可以放开肚子、放开酒量、放开“公家”的钱袋子。所以才有这位宣传部人员的“喝茅台不算什么”,话中意思就是有了“招商”这块“挡箭牌”还可以有更高层次的奢侈之举,一些原本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只要是披上了“招商引资”的外衣,似乎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要杜绝此般现象一方面要改变“高规格”招商的思想。栽得梧桐,引得凤凰来,有些领导觉得不住豪华酒店,不租顶级会场,体现不出招商的“实力”与“诚意”。其实真正的“实力”和“诚意”,并不是讲排场、比阔气、走形式,而是体现在为投资者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上;另一方面要严格招商活动的预算制度,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监管措施,完善招商引资的考核办法,对这种借招商之名行公款消费之实的行为必须给予坚决查处、严厉问责,彻底清除“铺张浪费”的挡箭牌。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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