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贸易”)、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贸易”)与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同盟”)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采取蓝色同盟吸收合并蓝天贸易和蓝海贸易的形式,吸收合并后,蓝色同盟存续,蓝天贸易和蓝海贸易注销。蓝天贸易和蓝海贸易的权利和义务由蓝色同盟承继。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一)》、《简式权益变动书(二)》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蓝色同盟、蓝天贸易、蓝海贸易出具的《股份过户完成告知函》,蓝天贸易和蓝海贸易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蓝天贸易持有的公司股份 166,702,906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37,993,906 股,首发前限售股 128,709,000 股),蓝海贸易持有的公司股份 156,435,720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35,664,720 股,首发前限售股 120,771,000 股),已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全部过户登记至蓝色同盟名下。
目前,蓝色同盟持有公司股份 323,138,6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4%,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73,658,626 股,首发前限售股 249,480,000股,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过户完成告知函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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