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年伊始,投资者维权领域传来胜诉佳音,在经过兰州中级法院和甘肃高级法院两审审判后,皇台酒业(000995)股民提起的虚假陈述索赔获得了二审胜诉判决。
“二审胜诉的意义就是,如果皇台酒业接下来不主动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投资者方面将向法院申请对皇台酒业强制执行,我们在收到二审胜诉判决后已经在联系皇台酒业方面主动付款,以避免讼累。”部分皇台酒业胜诉投资者代理律师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称,收到后终审胜诉判决后已第一时间通知投资者,投资者表示非常满意,希望赔偿款快速执行到位。
公司一二审均被判赔
2017年8月初,皇台酒业发布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称收到兰州中级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原告作为投资者,因被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事受到损失,被告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原告赔偿。原告购买证券的时间在被告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至揭露日之前。依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法定损失的因果关系。故判决被告皇台酒业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合计2293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17万余元。
对于兰州中院一审判决,皇台酒业不服,并委托了律师将对此案提起上诉。当时受此判决影响,皇台酒业提示投资者,根据一审判决书,案件受理费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赔偿款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共计影响公司当期损益23,107,810.72元。该判决结果将导致皇台酒业2017年半年报净资产可能为负值。
但皇台酒业去年8月同时也公告表示,下半年公司将尽最大努力改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如果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净资产或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将再次被实施*ST特别处理。而如今皇台酒业后续命运如何,将有待后续其披露的具体财务信息了。
令人担忧的是,证券法律界人士认为,皇台酒业于2016年12月15日发布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按照当前法律规定,投资者提起索赔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即到2019年12月15日诉讼时效才届满,“在前序维权诉讼两审都胜诉的情况下,不排除后续会发生其他投资者的大规模诉讼索赔跟进,此前在其他投资者索赔案件中有过类似情况出现。”许峰律师称。
虚增利润500万付出惨重代价
但或许没有人想到,皇台酒业此番遭遇投资者大额索赔,仅仅是因为虚增利润500万元。证监会处罚显示,皇台酒业时任董事长卢鸿毅联系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局出具批复,并筹集虚构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由俪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转给兰州恒远通商贸有限公司,再由兰州恒远通商贸有限公司转给甘肃省葡萄酒产业协会,最后由甘肃省葡萄酒产业协会拨付给皇台酒业, 虚增2015年度利润500万元,导致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故对皇台酒业等作出行政处罚。
“虽然皇台酒业虚增利润的绝对数额不大,但虚增利润占利润总额(967.36万元)的51.69%,仍然影响重大,故导致证监会处罚。”许峰律师认为,这对虚增利润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也从一定程度上显示出证券监管的新趋势,因为除了皇台酒业,上市公司超华科技也同样以为比较小额但所占比例较大的虚增利润而于近日被证监会处罚。
许峰律师还提示,虽然当前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金额不大,但如果引发投资者的民事索赔,往往会给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带来巨大的压力,所以还是建议上市公司不要心存侥幸,而应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和公司财务规范管理,诚实面对投资者。
就如同皇台酒业二审判决所称,虽然是否虚增500万元利润并不必然影响股民购买皇台酒业股票的决策,但发布了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后,既影响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信心,也可能作为投资者抛售股票的理由,因此股价下跌显然与皇台酒业虚假陈述有关,故驳回了皇台酒业的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后续皇台酒业投资者的索赔,许峰律师称,其所在的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目前还在继续向法院提交其他投资者的索赔材料立案,如果投资者在2016年4月20日到2016年6月18日之间买入皇台酒业股票,并且在2016年6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即可发起此次索赔,在当前情况下,后续起诉投资者提起诉讼获得胜诉的概率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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