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茅台正式申明,将对全国各地电视台、电台和网络媒体上假借公司名义的销售虚假广告追究法律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市场上假茅台酒泛滥,主要是由于白酒贴牌生产所致,特别是ODM(全案输出)模式,涵盖商标、包装、罐装、销售、运营等。导致全国各地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络媒体上均出现以“贵州茅台集团”名义宣传推广促销产品,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让茅台酒品牌形象受到影响。
茅台表示,在白酒商品上仅授权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州茅台酒”系列、“茅台王子酒”系列、“茅台迎宾酒”系列,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茅台不老酒”系列,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生产的“茅台醇”系列的关联公司在有关产品上使用。
但是,由于茅台酒贴牌生产泛滥,当地经销商、茅台子公司的自发促销以及假酒横行,都让市场上的茅台酒促销广告满天飞。事实上,真正的茅台假酒不会上媒体推广,只有贴牌商,有着茅台授权使用商标,才会利用茅台的品牌形象,推广贴牌白酒。
其实,五粮液是贴牌生产现象最严重的白酒企业,严重拖累了五粮液高端品牌形象。不过,由于白酒生产商追求品牌形象,拓宽销售渠道,而贴牌商则只希望利用品牌知名度赚取高额利润,双方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出现很大漏洞时,各地知名品牌白酒的广告就开始泛滥,并且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判断。
来源:食品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