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5月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全系统认真组织,严密部署,实行“五个强化”措施,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酒类企业合法利益,促进了我市酒业产业健康发展。
市食药监局“五个强化”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泸州市 2012年餐饮服务环节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重点查处餐饮服务环节涉及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环节酒类消费安全秩序;强化监管力度,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市各类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食堂等展开全面检查;强化采购管理,以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酒吧等为重点单位,加大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自酿或调配、销售酒类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强化宣传教育,以多种形式向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广泛宣传相关法规标准、假冒伪劣酒类产品危害及惩处措施,指导其了解识别酒类产品的真、假、优、劣,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深入到街道、社区、市场等人群集中地段开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假酒识别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识假辨假和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协调沟通,加强与质监、工商、卫生、商务、公安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其他部门通报的信息线索,要立即组织查处。
截至目前,全市食药监系统共出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1264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157家次,暂时未发现餐饮服务环节有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的酒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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