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句老话:“酒是陈的香”。因此,一些酒企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现在,巧妙地推出了“年份酒”,给酒一个看得见的“年份”作为“年龄”。自然,年份越早的酒,其身价也就越高。随之,市场上年份酒泛滥,鱼龙混杂,消费者辨不清真假。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对石家庄市场上销售的白酒年份进行了调查,发现白酒市场普遍存在年份标准乱象,提醒消费者切勿盲目跟风白酒“年份”消费。
此次调查显示,当前年份酒的标注和宣传已成为白酒市场的普遍现象,而且标注比较杂乱。
针对“年份”,被调查厂家说法各不同。一是说年份酒应理解为专指用某一年酿制的基础酒,或者是用贮存了多少年的基础酒精心组合而成的成品酒的意思;二是说特定年份的陈年酒是以该年份的老酒为基酒,再与不同年份的酒勾兑,最终使之符合国家标准和实物标准要求的特定年份陈年酒的口感质量风格;三是以该酒勾调所用酒的储存年限而标注的。
此外,目前对年份酒的年限证明并无标准,主要依靠品酒师感官品尝,年份短的酒比较辛辣,年份长的酒口感更加绵甜、有陈味;消费者对“年份酒”的识别也只能靠感官,年份长的酒色深,口感绵甜、醇厚;一些企业提出年份酒价格形成完全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由供需关系确定。